这几天看完了一本关于营销的书,书名就叫做《营销-人人都需要的一门课》。为什么会选择看这本书?因为在这之前我真的不太懂营销的本质,只认为其是销售的一种较为专业的替代词,而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商家做广告、搞活动,送送小礼品、打折销售等等方式,就是营销。
关于人们对营销的理解,里面有句话总结得很好:
人们对营销的理解就像是青春期的孩子对性的理解一样:每个人都在谈论它,但是却没有人知道该如何去做。每个人认为别人都在做,所以每个人都说自己也在做。
那么营销是什么?事实上,普遍认知的做广告、搞活动、打折销售等,都和营销有关,但它们都没有涉及到营销真正的本质。而营销的本质是“吸引顾客和保留顾客。”
生活中,我们在各种场所都可见到各种各样的广告。无论我们是在走路、坐公交、甚至是搭电梯,总能看到广告信息。事实上,这些广告都主要起到一个作用即:吸引顾客。因此从这个意义来看,在“吸引顾客”这个层面,企业都做的很不错。但另外四个字“保留顾客”,能真正做的好的企业并不多。至少,目前为止,中国企业的营销相比全球优秀企业,仍有较大的差异。关于此,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大量的体会。
正如书中举的一个例子:每当我们在酒店住宿退房时,国内大多酒店都会表现出一种不信任的感觉,前台服务员会问你,冰箱里的东西有没有额外消费?如果你说没有,前台还会用对讲机问下查房人员确认后方可完成退房手续。而国外发达国家,则有大多数酒店不会这么严格要求,当你退房时,前台服务员会非常信任你。你说没有消费,就没有消费,不会等查房完后才让你离开。甚至房卡都可以让你带走,当做是顾客留住他们美好回忆纪念品。每当顾客看到此纪念品,变灰回想起,提醒你下次还回到那家酒店,真正做到保留顾客。当然,这个例子或许涉及到信任与公民总体素质,但类似的例子还很多。
营销的目的是为了让推销变得多余
全球管理学鼻祖Peter F. Ducker曾经对营销下过以上那个独特的定义。企业如果做到了高水平营销,甚至无需广告就可以顾客盈门。事实上,这样的企业并不多,但是的确有。就好比我们每个人都熟知的苹果公司,就做到了这一点。每次苹果公司发布新产品,都会有成千上万粉丝在零售店排长队购买。
那么真正高水平营销怎么做?那就是以顾客为中心,洞察消费者的心理和行为,并通过科学的方法来进行。阅读至此,不得不联想起深深刻在我脑海的两个个词语:大学专业学习时,用到烂的词“以人为本”、做互联网产品说到疲的词“用户思维”。一理通百里用,其中基本理念和做法都差不多。同样得再搬出马斯洛来撑下场面:
讲回营销,现代营销学之父Philip Kotler曾经给营销下过一个定义“营销就是满足顾客需要的同时创造利润。”此外,我们也经常听到“满足顾客欲望”、“满足顾客需求”,那么,需要、欲望、需求,三个词该如何理解?
这三个词中,许多人或许会理解需要是基本,而欲望并非是基本的。但并非如此,正如前所提到的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,最底层的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是我们最基本的需要,而自我实现的需要并非是基本的。可见需要并不一定是基本的。
因此,需要和欲望的关系并非是基本与非基本的,准确来说,是抽象和具体的差别:需要是抽象的,而欲望是具体的。需要是人心理或生理上的一种被剥夺感,人们需要一些东西来弥补这种被剥夺感。而欲望则是满足需要的一种具体产品(服务)形式。
例如,一个人口渴了,他的需要是“解渴”,而欲望可能是要一瓶矿泉水或者是可乐、果汁。
明白了需要和欲望的差别后,那么需求又是什么?在经济学定义上,需求就是给定某一种产品的具体价格后,会有多少顾客愿意花钱购买你的产品。就好比刚口渴的例子,解渴是需要,欲望是买一瓶可以解渴的饮料。但能解渴的饮料有很多,比如矿泉水、可乐、果汁、星巴克,而且价格不同。此时对于这些饮料的需求高低,则根据个人兴趣,愿意花钱的程度不同的人数而不同。
企业是否能够深刻理解以上三个词的不同,关系重大。若不能深刻理解,则会犯上一个问题,即“营销短视症”。1960年,哈佛商学院的Theodore Levitt教授在《哈佛商业评论》上发表了文章“营销短视症”,这篇文章有一个著名的例子:
顾客买一个能够在墙上打孔的电钻,其实不是为了电钻,而是为了得到墙上的那个孔。
若看不到顾客的真正的需要,则会犯下“营销短视症”。例如,如果问你可口可乐的竞争对手是谁?如果你的回答是“百事可乐”,那你就答错了。可口可乐的竞争对手不只是百事可乐,而是全世界能够解渴的饮料。
因此,我们始终要记住一句话:“顾客的需要是永恒的,而产品(欲望)总会被升级换代的。任何一种新产品,只要能够更好的满足顾客的需要,那么其是有前途的。而旧的产品,无论其多么成功,多么辉煌,都有可能被新产品替代。”
写到此,简单总结了营销的本质与目的、需要&欲望&需求的理解及营销短视症。关于营销,还有很多的知识点及方法论,有时间有兴趣可再做深究。